我叫美丽,我就这么告诉别人。
翎子凑到我跟前,盯着电脑细瞅着问道,唉,你简历上怎么写的?
什么怎么写?我合上电脑。
“名字啊!姓名那一栏你敢不敢真的就写“美丽”两个字?”翎子朝其他两人斜抛了个小媚眼,揶揄的笑道。宿舍里的人一看也闹起哄来,一个劲的喊着:就这么写,雷死他们!搞不好你还能额外获得一次面试机会呢,嘿嘿!
我有些恼怒的看着她们:“你们这些没有良心的家伙!”
我叫梅莉。
大学刚来时,上铺的胖女孩伸出胖乎乎的手指指着我问,是不是没力气的那个没力,你太瘦啦!
长头发的高女孩眼角细细的瞟了我一眼说,说不定是魅力吧,这个名字有前瞻性。
最后又有人说,应该是美丽,漂亮的意思嘛。
我回头看了看这个温柔声音的主人,穿着紫色仿古花边的雪纺短袖,白色打底细碎丁香花色的长裙,白皙无暇的脸庞衬着婉约盘起的黑发,好一个古典的林妹妹,翎子!
我瞬间心中一股酸意,对,就是美丽的美丽,漂亮的意思。
在大家的怂恿之下,我只好打开电脑,把简历上的名字改成了美丽,又当着他们的面将生平第一份简历发了出去。其实我不需要简历,我已经被学校留下来了,做简历只是一种形式而已,我愿意永远留下,自然干净的象牙塔。
当然了,投放简历的地方只是胡乱点的一家公司,好像并不在本地,也并不怎么大。这就权当让大家取闹娱乐一下吧,反正再过不到一个月也就各奔东西了,我们住过的空间又将迎来新的空气,所有的东西以它的另一种形态衍生在下一次轮回中了。但愿她们能常回来看看我。
过了一会等宿舍的其他人都出去吃饭吃,翎子又来到了我的桌前,背轻轻靠着我的椅背,幽幽的吐了口气,说,再帮我一次吧,最后一次了。停了一下,见我没应声,接着说,让我留在这里好不好?
我翻书的手顿了一下,警觉了一下,怎么了?
我男朋友考上了这里的研究生,他说毕业后要留在这儿,这里适合发展。
我能说什么呢?我是以专业第二的顺位被留在了学校,只要在这里再呆两年就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了。我怎么让?我怎么能让!
我没有说话,翎子也没有逼我说话,只是低声的抽泣着,嘤嘤的哭声荡在小小的宿舍里。
(二)
最终是我要离开了。我让了,应为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。
当她穿着雪白的印着盘花的连衣裙时,我会自觉的帮她打饭,生怕油污无眼;若她戴了青红的木质圈状耳环,我要细心的为她挽起那长发,露出光洁的脖颈;就算只是穿了3厘米的肉色蝴蝶连根鞋,也要给她背着书包,毕竟高跟鞋穿着累,翎子经常这么告诉我。领子还常说,美丽,你要学我一样,走路的时候小步一点,说话的时候小声一点,头发留的长一点,噢,笑的时候也要控制一下嘛,疯疯癫癫的怎么找男朋友?嗯,那个裤子要少穿,运动鞋能扔的就不要舍不得了,还有,再让我想想……
翎子说这两天要回家去办理一下户籍什么的手续,让我接待一下下午到的陶伟,他的研究生男友。
我笑着说,小心我给你抢了去!
我想我是喜欢陶伟了。
他很斯文,但他知道帮我提东西;他很腼腆,但他不怕太阳晒。这是我心目中的完美男人,板寸,白体恤,天蓝色牛仔裤还有睿智而不会多想的脑袋。我想这就是我要留下的理由了。
于是我突然间起了邪念,我要夺走陶伟,从翎子身边成功的夺走。
我充分利用了翎子回家的5天。我每天用不同的借口约陶然出来,理由却只有一个,让他爱上我。
我们去了繁华的仿古一条街,我拉着他在古币毛笔间疯疯癫癫,他果然痴迷于古典优雅的青花瓷,我就买了一套最雅致的送了他,反正也是假的,谁在乎。
我们去了服装一条街,我豪爽的为他选了一条牛仔裤,裤腰上有酒红色的格子;他为翎子买了一条及膝裙子,上面系着一条飘逸的绸子饰带;最后出于感谢他也给我买了一条裙子,上面布满了鹅黄的柳叶。我从试衣间里出来时,他仿佛不敢相信,我瞬间得意的在他面前转了几圈,一刻间,我甚至觉得他的眼里只有我,一只充满生命即将展翅的蝴蝶,他应该将我留下来。他笑着说,你的性格真好,每个人都会喜欢的。但我不愿意他为我买这条裙子,因为他又说,你应该买一些这样的衣服,你看翎子穿的就挺好。
我就是我,我穿我的简单,我喝我的清水。我唯一的坚守就是,我要做我自己。
在乡村咖啡店里时,他抿了一口咖啡说,你的名字很有意思。
只觉得心都有些颤抖,我低头喝了口咖啡,太烫,又悄悄把一部分吐了回去。我又不优雅了。
翎子说过你的名字。他接着说,我想你是一朵锐利的梅花,你的幽香只有在寒冬时,有心人才能闻到吧。
从咖啡店里出来时下起了小雨,我从包里掏出了伞,一把我精心挑选的酒红色的伞,为我们撑了起来。他正要接过去,我低声问他,你能闻到我的香味么?说着我又朝他靠近了一步,把伞往下压了压,在暗红的光中,我甚至都可以闻到他急促的呼吸。
他只是定定的站了一会,拨开头上的伞,似乎有些为难喝纠结,就愣愣的看了看远处的霓虹说,你会找到那样一个人的。我有翎子了,她很漂亮能干,她已经要留在这里工作了,而我以后也会……
(三)
我最终是离开了,带走了那把等候爱情的红伞。
当我想陶伟的时候,就对着它流泪。眼泪滴到上面,那原本的酒红色就更加暗哑。我觉得这是玫瑰盛开的颜色,时间愈长,愈益深沉,直到凋零。能听懂我的哭泣的红伞啊,我们一起等待爱情。
世间的事情总是山重水复,柳暗花明的拐弯抹角的开玩笑。我来到了余明的公司,就是用写着美丽的那份简历找到的公司,余明就是老总。你说好不好玩?
面试的时候他的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我的脸,笑着说,你并不美丽啊。
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,一点也不棱角分明的脸。幸亏眼睛没那么猥琐,我一字一顿的说,我只是说我—叫—美—丽—
哼,以为我在乎这份差事呢,要不是为了换个城市换个心情,我还要海发简历,搜罗金龟婿呢!怕你我就不是美丽!
他也没有生气,正了正窝在椅子上的身体,到人力处去报到吧。
轮到我有些惊讶了,机灵了一下说,我警告你,你要是敢乱来你试试!我知法懂法,所以—你最好守法。
他也没说话就当让我了。看他那副无奈的被噎到的表情还真是有趣。
其实我根本不担心,我知道我是不属于被骚扰的那一种人。
然而,事实上他确实骚扰到我的生活了。
第一年,在开车被我训了好几次污染环境后他就开始跟着我晨跑上班了,总是能在半路遇到,时间恰恰好。一共跑了9个月零27天,除去我由于各种原因没去跑的一个月零三天,他一共跑了11个月整。当然这是后来他一个人算的,我也没有计较,因为他说,11个月,是一生一世的先期承诺。
第二年。午间吃饭的时候总是有多余的文件要交给我处理,要不然就是猴年马月的报表出了漏子,只能跟着余明一起着吃盒饭。当然了,结局还是好的,我由于勤于政事被提升为大区副总监。忘了说,余明的公司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渺小。
然后就是买衣服的时候,他就从一边闪出来,我就会破口大骂,都这么老了还来这种店,还真是人老心不老呢。他就郑重的说,你的仪容关系到我的公司形象。你以为我愿意吗?告诉你,我愿意的很!
到公园里散散郁闷的心,竟然也能狭路相逢。
你到底想怎么样啊?我把包一把摔在他身上,是想让我当你情妇吗?那是,就我长得,好追好甩,别人也不会怀疑是不是!我觉得已经忍无可忍了,天天看着公司那些白骨精冷酷怜悯的盯着我的脊梁,好像是在告诉我,看吧,笨鸟先飞,丑女先嫁。
余明把包端正的背在自己肩上,假装严肃的说,报告女王,小的今年32,还没有正房!正在寻觅良偶,不知这位优雅的女士是否能可怜一下?说完还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,绅士极了!
我鼻子一酸,眼泪哗哗的涌出来了,我捂着脸转过身去。唉,竟然会有这样一个人懂得哄我,就算是骗我我也愿意。
他一把揽过我,把我的头按在自己肩上,这是你的。
我也什么也不顾了,撒开了哭。我就是要哭,他是我的,此刻我是女王啊!
是的,我一直自卑,我的右脸颊有一块硬币大小淡淡的褐色胎记,我并不美丽。我走路风风火火,我并不典雅。我的手臂有细细茸茸的汗毛,但我就是要穿无袖。因为罗圈腿,我不穿裙子,不穿细窄的紧身裤,独独喜欢天蓝色的牛仔。就连头发都是稀少枯黄,我只留着及肩的齐发。
从前我不会知道美丑是多么分明,可是翎子就告诉了我,答案是多么残酷!有时我甚至想,翎子是不是天使,而我就是没有面目的魔鬼。
唉,知道你的名字吗?余明搂着镇静了一点的我,坐在公园的石凳上,低头看着我。
我睁着朦胧的泪眼,没好气的说,你知道!
就是没有力气的没力,因为你那么柔弱,那么善良,好像世界的一切都可以轻易的伤害你。嗯……他顿了一下,抬头看着夜空说,还是锋利的梅花,只不过都被那个草给盖过去了,说明你呀,伤口都在暗处,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哦。说完得意的笑笑。
这就是你的“莉”。
伸手紧紧捏着我冰冷的手说,最后嘛,就是魅力。嗯,优雅的感觉……
我扑哧一声笑了起来,倒在了他怀里,你走眼了,哈哈……
他也没理我,一个人说,看着你就有一种安定的感觉,你午饭后会淡淡的眯着眼看着太阳,有时候还会夹两片有虫蛀的叶子在书里,你会打着一把红伞,一个人一杆伞,包裹的……嗯,就像在寻找温暖一样,哈哈,你说是不是?
虽然你从来不让我用你的红伞,但我可是不记仇啊。余明伸手挠挠自己的脑袋有些尴尬。再告诉你一个秘密,看到你的简历,我就知道你不美丽了。他轻轻在我的脸颊上吻了一下,我很不好意思的躲闪了一下,因为他就亲在了那块胎记上。
他说,这是上辈子我吻的,这是印记,所以这辈子我就循着它找到了这样一个简单、直率的你;现在我还要吻,下辈子接着找,永远都不放你走,幸福吧,真的我很幸福。
(四)
刚和余明吃完饭分手,在街上远远的就看见了陶然,他应该也看见了我,显得很惊喜,过来冲我腼腆的笑了一下,算是打了个招呼。他的眼窝有些下限,眼睛里还不着浓浓的血丝,看来最近不顺啊
怎么会来这,你不是会留在那座城市吗?我伸手遮了遮头顶耀眼的太阳。
他也没说什么,说,找个地方吧,就把我拉到了一个酒吧,却什么话也没有说,自顾自的要酒独醉。
我伸着脑袋就等着他醉了把他弄个地方睡了。岁月流淌,但他还是那样俊朗的学生模样,至少比余明帅一点,当然只是一点点了……
果不其然,还没一会陶伟就趴在吧台上了。费了好一番功夫吧陶伟挪到了我的小屋,扔到了沙发上。正准备起身倒点醋醒一下酒,他一把就攥紧了我的手,用力拉到他跟前,我无力的翻了翻眼皮,也就俯身半跪在他跟前。
他把我的手拉到了他额前,沉沉的难过的说,知道吗?她走了。出国了。
我没有说话,因为我真的不善于安慰,只是静静的看着他,手背感受着眼泪的温热。也许他找人说一通就会好了吧
她很漂亮,很优雅,你知道的。他闭上眼睛,俊挺的眉毛也纠缠在了一起,每次出去,她都那么大方、得体,她吸引了我所有同学的好奇,嘿嘿。他已经沉浸在了和翎子的幸福中,有絮絮叨叨的说开了,翎子爱美,我要给她打饭、有时候还有洗洗衣服。我会给她买很多很多的衣服……说着又摇了摇头,好像有些懊恼。
我爸妈也喜欢她,这样的大家闺秀上哪找去?我想一辈子就这样了,真的,我一辈子除了她,不会再遇上那样美丽的女孩了……呜呜……他居然压抑的哭了起来。
我给他倒了一杯茶,因为醋已经因为收拾房子被倒光了,然后就一个人到卧室去关上门给翎子打个电话。
他啊,怎么说呢。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。你说他怪不怪,自从他来这读研,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,先说要我把头发剪成,哦,就你那样的,说清秀。然后又开始给我买一些乱七八糟的衣服,暗红色的七分裤啊,白色的长袖……唉……反正一点也不是我的风格。如果你在,我就把它们统统转交给你啦,太浪费了……翎子感慨了一声,真是想念你啊。你要是男生我就嫁给你!翎子此刻听上去,口气有些撒娇,又有些轻快。
你问这个干嘛?哦,告诉你哦,我要出国啦,你猜怎么啦,是异国恋!这次就是去见他父母的,他们一家都喜欢中国!翎子兴奋的叫到。
就这样了吗?你最终没有留在那儿。我有些感慨,我一直都想留在那儿,永远。
翎子叹了一声,真的,出国后可能都不会回来了。哦,你可以帮我去看看陶伟,还是有些对不住他……
他就在我这里,正在睡觉。清冷的声音飘过了话筒。
沉默了一会,翎子说,唉,原来我一直才是你的影子。
连哼都没有一声,电话断了。
五天,翎子,我真的成功的夺走了他。可他舍不得你美丽的脸,你说,我们谁赢了?
刚打开卧室的门,就看见陶伟倚站在门口,看那通红的脸,酒应该还没醒吧。
正想劝他躺着在休息一下,话没出口就已经被他横抱起来,然后轻轻放在床上。好像瞬间身体僵硬了,脑中不断气血涌动,一口气堵在喉间无法言语。他慢慢伏在我的身上,话语混杂着酒气,你给她打电话了,你知道了,是不是?我默默的望着天花板,白亮亮的一片,再往下,是他,裹在红伞里的那个人,此时此地就在这里。心里却一下子有些冰凉,茫茫若失了什么。他俯身吻了问我的额头,开始接我的衬衣纽扣,轻轻的吻着锁骨,然后埋头说,我一直,就是你的。
我的?我一下子哆嗦了,迅速翻起身来把他推开,摇晃不定的跳到了地板上。
陶伟被推到一边,趴在了床边,我以为他在伤心,走近一看,他已经睡着了。
我呆坐在地板上,这样的男人,只有在酒醉的时候才会说这样的傻话。我真傻。
我给余明挂了个电话,说有个朋友要借宿家中,所以自己也要借宿他那儿。
余明说,我会负责到底的,勇敢的过来吧。
我呸了他一声,提着风衣走了。
我是真的要走了,房子都收拾完了,醋都倒进马桶了。
我现在要去余明那里,然后明天跟他一起出国去谈一个合作项目,顺带当时蜜月旅行,回来再补婚礼。真的,婚也定了,证也领了。只是真的还想再见一下,一个曾经让我独自等待的男人,原来也不过如此。
我将红伞留给了陶伟,让他一个人独自等待爱情去吧。